溫濕度計檢定規程
2012-08-20
1 引 言
原毛發濕度計檢定規程(代號JJG205-80)為氣象專用儀器檢定規程,于1980年實施。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濕度測量的領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目前絕大多數濕度計(包括毛發濕度計)用于工農業各個領域,超出了氣象專用儀器的范圍;同時對儀器測量范圍、準確度、穩定性、使用溫度范圍等方面的要求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而且隨著技術的發展,原來的感濕材料為單一的發毛,現逐漸擴展到尼龍、聚酰亞胺等高分子材料,儀器的特性也隨之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對于上述變化,原毛發濕度計檢定規程已無法適用,必須進行修訂。
2 修訂要點
2.1. 關于規程名稱及適用范圍
根據目前實際情況,將原規程名稱“氣象用毛發濕度計、毛發濕度表檢定規程”更改為“機械式溫濕度計檢定規程”。其中主要包含三點修改:
a、 將規程的適用范圍由氣象領域擴展到其它各領域
原規程是20多年前制訂的氣象儀器專用規程,幾十年來,隨著工業技術的發展,濕度計的使用場合已從氣象領域逐漸擴展到工業領域,因此,繼續將規程局限于氣象專用已不合適。
b、將規程的適用范圍由毛發濕度計擴展到其它各類機械式濕度計
毛發濕度計的感濕材料原為人頭發。隨著技術的進步,出現了大量的以尼龍、聚酰亞胺等高分子材料作感濕材料的濕度計,它們的工作原理與毛發濕度計類似,通常稱為機械式濕度計。目前這類儀器的數量已大大超過原毛發濕度計。
另外,以玻璃液體溫度計構成的自然通風式干濕表目前在我國的使用也非常最廣泛,它們價格很低,使用場合和精度要求都與毛發濕度計相同。
因此,將以上兩類儀器納入本規程的適用范圍是必要的。
c、將規程的適用范圍由濕度計擴展到溫濕度計
目前實際生產和使用的濕度計均為溫濕度一體式儀器,單獨的濕度計、濕度表則很少。因此,將溫、濕度兩部分都包括進來無論是對用戶,還是對計量機構和計量管理機構都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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