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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婁星區采煤沉陷區移民安置小區二期建安工程己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發改投資【2005】1132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婁星區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建設工程指揮部,建設資金由國家補助、居民出資、省、婁底市、婁星區政府等多渠道籌措解決,其中,住宅部分由居民出資,資金來源為自籌。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人:婁星區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建設工程指揮部
2.2工程名稱:婁星區采煤沉陷區移民安置小區二期建安工程
2.3資金來源:國家安排、省、婁底市、婁星區政府、搬遷居民出資等多渠道籌措解決。
2.4建設規模:本工程共計4棟,新建總建筑面積約16375平方米,建筑層數均為6+1層。結構形式為底部框架上部磚混結構,采用機械振動樁基礎。工程造價約1500萬元。
2.5招標范圍:婁星區采煤沉陷區移民安置小區二期建安工程施工,具體以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為準;詳見《招標文件》總則第2條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質量要求:達到《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工程標準
2.8要求工期:在接到業主開工通知后,180個日歷天內完工,具體以施工合同工期為準
2.9建設地點:臥龍街南側、碧溪路東西兩側。
3.合格投標人資格條件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詳細要求見《招標文件》);
3.2 企業資質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含叁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
3.3 建造師資質及其他要求: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含貳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有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其證書注明單位與投標人一致,無在建項目。擬任項目負責人無在建項目證明方式:省內企業以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臺查驗為準,省外企業需提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本公告發布后出具的無在建項目的證明原件。建造師有在建項目的,取消投標資格;
3.4 技術負責人要求: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職稱注冊單位與投標人一致;
3.5省外企業須按湘建建【2010】136號文辦理入湘施工登記證;
3.6 擬任項目人員配備應滿足湘建建【2010】109號文件《現場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標準和關鍵崗位人員任職條件及主要職責》的規定要求;
3.7項目投標時,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須親臨投標地點和開標現場,并當面簽署誠信承諾書,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投標單位如另設授權委托人辦理投標活動相關事宜,其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本項目擬任項目負責人本人;
3.8投標申請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自2010年9月13日以來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其中省外企業須自行出具當地檢察機關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回復函證明材料。
3.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保證金及投標人承諾不發生圍標、串標行為押金
4.1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押金為人民幣壹佰貳拾萬元整,兩項資金合計為壹佰肆拾萬元整。投標申請人須在2011年8月26日17:30時前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從投標申請人的基本賬戶提交到婁底市建設局婁星分局投標保證金托管專戶且到賬(以托管銀行到賬日期為準),并注明為“婁星區采煤沉陷區二期項目”(如未注明項目名稱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嚴禁使用現金方式繳納。
4.2投標保證金及投標人承諾不發生圍標、串標行為押金賬戶:
帳戶名稱:婁底市建設局婁星分局投標保證金托管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湘陽支行
帳 號:100449156080010001
4.3遞交投標保證金和押金的投標人須于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持相關身份證明文件、銀行進帳單、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及營業執照原件到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婁星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開具收據。(以上證明文件須另備加蓋投標人印章的復印件一套)
4.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和押金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5.資格審查方法及評標辦法
5.1資格審查方法:實行開標后資格審查,按湘建建[2010]318號文進行合格性評審。
5.2評標辦法:按湘建建[2010]318號文中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詳見《招標文件》。
6.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上獲取招標相關文件,包括(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及合理價、修改及補充文件等)。
6.2投標人應于遞交投標文件時向招標代理公司交納文件款。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00元,售后不退。
6.3遞交投標文件及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的同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7.投標文件及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及資格審查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1 年9月13日9時00 分,地點為婁底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二樓會議室(婁底市婁星區樂坪東街18號婁底市政務服務中心),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
8.1開標時間:2011 年9月13日9時00 分(北京時間);
8.2開標地點:婁底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二樓會議室(婁底市婁星區樂坪東街18號婁底市政務服務中心),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和婁底日報上發布。
10.本次招標項目的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按照湘建建〔2010〕298號、湘建建〔2010〕318號、婁政發〔2010〕11號、婁建發〔2011〕11號文件進行,并接受招投標監督機構的行政監督。招投標監督機構為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婁星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11.聯系方式
招 標人:婁星區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建設工程指揮部
聯 系人:李雄飛
電 話:0738-8312552
傳 真:0738-8312552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湘能創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韶山北路曹家坡巷34號湖南電力賓館綜合樓503室
聯 系人:彭 克、李湘軍、孫其慶
電 話:0731-84905243
傳 真:0731-8490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