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嚴禁非藥用明膠生產膠囊
2012-05-03
國家藥監局(4月28日)下發,強調藥用膠囊生產企業必須從具有藥用明膠生產資質的企業采購藥用明膠,嚴禁購買非藥用明膠用于生產藥用膠囊。
國家藥監局在通知中表示,鉻超標藥用膠囊問題反映出部分藥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薄弱,尤其體現在原輔料及成品檢驗方面,一些企業不能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逐批全項檢驗,導致不合格原輔料投入使用,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危害公眾利益。
國家藥監局要求,藥用膠囊生產企業必須從具有藥用明膠生產資質的企業采購藥用明膠,嚴禁購買非藥用明膠用于生產。企業應當對購進的每批藥用明膠按《中國藥典》(2010年版)標準進行全項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投料。企業應當規范藥用膠囊的批號編制,針對本企業生產實際,制定批號編制的管理規定。每批產品必須是質量和特性符合規定限度的均質產品。國家藥監局要求,企業應當對每批藥用膠囊按《中國藥典》標準進行全項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銷售。
另據了解,北京市藥監局昨天表示,五一以后,凡進京膠囊必須“批批檢驗”,以確保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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