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發布環保脫硫設施稱不影響業績
2011-03-23
富春環保3.22日公告,1月12 日,國家減排現場核查組對富春環保進行現場檢查,隨后的3月17日富陽市環境保護局下發了《關于要求加快做好脫硫設施運行整改的通知》,對公司脫硫控制系統存在缺陷、脫硫設施運行維護不善、內部環境管理制度不全和人員操作水平不高等問題提出了意見。通知要求公司認真查找存在問題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在4月30日前做好脫硫設施運行整改工作并通過杭州市環保局的驗收。
針對有報道認為脫硫控制系統存在缺陷可能會導致發電時產生的二氧化硫(SO2)排放超標,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公司通過自查發現脫硫控制系統存在缺陷主要是脫硫承建單位對脫硫計量測量檢測儀器儀表日常運行維護不善,致使其中一臺鍋爐計量檢測儀表沒有及時檢修,無法正常測量其中一臺鍋爐的二氧化硫排放數值,但不會導致發電時產生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標,因為公司所有7臺鍋爐運行產生的二氧化硫最終是通過一根煙囪排放,經過相關部門在線檢測二氧化硫符合國家標準低于2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要求,其他氣體排放也符合相關要求。公司本次整改僅需更換其中一臺鍋爐的監測儀表,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并準備驗收,整個事件不會對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效益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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