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機械安全要求行業標準
2011-03-30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包裝機械的安全要求,包括防護、操作和維護要求等。
本標準適用于直接進行包裝的機器與設備。
2 引用標準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標志
GB3766 液壓系統通用技術條件
GB5226 機床電器設備通用技術條件
GB7932 氣動系統通用技術條件
JB/T7232 包裝機械噪聲聲功率級的測定 簡易法
3 一般要求
3.1 包裝機械的安全要求除應符合本標準規定外,還應符合各有關專業標準的規定。
3.2 包裝機械應在明顯部位固定產品標牌,并寫明機器或設備正常工作所必需的主要技術參數,如:額定電流和電壓、額定壓力和熱溫度等。
3.3 包裝機械上液壓傳動系統的安全要求應符合GB3766的規定。氣動系統的安全要求應符合GB7932規定。
3.4 包裝機械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應符合GB5226標準的有關規定。
3.5 包裝機械上可造成人身危害的危險部位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作相對運動的部件,如夾緊、剪切等運動部件之間必須保證安全距離,以防操作人員被夾傷或剪傷。可造成危險的傳運裝置應盡可能置于機體內。外露的影響人身安全的旋轉、移動或往復運動的零部件必須對其采取防護措施。運動部件上外露的定位件或突出部分必須平滑或施加防護。
3.6 機械運轉中有可能松脫的零部件必須有可靠的防松措施。
3.7 包裝機械需進行排廢料、排煙時。應裝有相應的裝置,以避免對操作人員造成危害。
3.8 包裝機械上僅要求電機單向旋轉時必須在電機上或在適當部位作出轉向標記。
3.9 人員進入工作區有較大危險時,應在工作區設置安全防護裝置。當防護裝置將包裝機械的整個工作區域隔離時,則工作區內的危險部件可不另設護裝置。工作區防護裝置的設置應保證安全距離。
3.10 需離地進行操作或設整的包裝機械,應設有符合有關標準要求的平臺及通向平臺的梯子及防護欄桿等相應裝置。
3.11 包裝機械工作機構應具有聯鎖保護以便在故障發生時使機器或設備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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